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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工会
关于推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通知

皖人社明电2010177

 

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总工会、企业联合会:

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深入开展,促进全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,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《关于推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通知》(人社部明电〔201049号)要求,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,在全省推荐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次推荐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总工会、省企业联合会共同组织。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各市三方要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推荐工作。中央、省属驻肥企业由省三方负责推荐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各市要按照国家三方《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》(劳社部发〔200625号)有关规定,重点对2007年以来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创建工作表现突出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推荐。曾获得过省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称号的,本次不再推荐。

(一)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

1.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,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%,签订、变更、续签、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,依法履行劳动合同。

2.企业规章制度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。

3.严格执行国家工时、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,没有违法使用童工。

4. 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,依法参加社会保险。

5.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,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。

6.依法建立工会组织,支持工会开展工作,保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。

7.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,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内容具体、标准量化、操作性强的集体合同;开展工资集体协商,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。

8.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实行厂务公开或与企业相适应的其他民主管理制度。

9. 工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,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;引导职工爱岗敬业,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并认同企业文化。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、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,为促进企业发展献技出力。

10. 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,有效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,没有发生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。

(二)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

1.园区内企业全面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。对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,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。

2.园区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。对园区内企业带有普遍性、倾向性问题开展协商,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,及时化解矛盾,园区内没有发生重大的群体性、突发性事件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在全省范围内推荐54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,17个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(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各市推荐上报的企业和工业园区中,要明确1户企业(不含中央企业)或1个工业园区为向国家推荐的企业或工业园区侯选单位。

四、推荐程序

推荐工作按照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、各市三方审核推荐、社会公示、省三方审定的程序进行。

(一)单位申报。由企业和工业园区向所在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申报。企业的申请报告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,并由企业和企业工会共同签署、盖章。工业园区的申请报告,应由工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签署、盖章。

(二)审核推荐。地市级以下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审核,并向上级三方机构推荐有关企业和工业园区。

(三)公示审定。省三方办公室对市三方推荐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抽查,其中对向国家推荐的企业和工业园区侯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,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。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,报省三方审定;有异议的,返回推荐单位,重新审核,确有问题的,取消资格。

各市报送的推荐材料须经市三方确认、盖章。

五、需要报送的材料

(一)申报材料。各市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:1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表;2、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;3、申报说明;4、能够说明申报表所填内容属实的证明材料,包括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对本企业申请的审议情况报告、本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(任意一份)和集体合同文本复印件,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(劳动保障)、工商、税务、环保、安全、卫生等政府部门的证明。

(二)经验材料。各市分别报送1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1个工业园区的经验材料。

(三)各地报送的申报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,事迹必须真实,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报送的典型经验材料,要内容翔实、经验突出、文字简洁,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。

(四)请各市三方办公室于11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经验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省三方办公室。

联系方式:王  进(0551-2663149

  健(0551-2215838

邢志昂(0551-2212996

电子信箱:gzzcc@hrss.gov.cnahszghwj@163.com

通讯地址:合肥市长江中路333

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

    编:230061

 

附件:1.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名额分配表

2.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

3.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

4.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

 

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安徽省总工会

安徽省企业联合会

20101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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